本篇内容比较多,需要的可以对照排查。
茶叶,是我国古老的食品之一。由于茶叶的生产企业各方面参差不齐,仅仅茶叶的标签标识就问题多多,主要集中在标签信息不完整、虚假宣传、标准引用错误、认证标识不合规等方面。这些问题很容易被职业索赔人盯上并投诉举报索赔。本文主要介绍职业索赔人通常关注的哪些问题,以及茶叶的标签内容、执行标准、认证标识、广告宣传等方面常见的违规风险点和我们的应对措施。
一、茶叶标签标识的重要性
标签是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交汇点,是职业打假涉足的高发领域,风险主要在于标签违规引起的罚款与索赔。
茶叶标签标识是茶叶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对茶叶产品进行身份标识、质量追溯和信息公示的载体。它能够告知消费者茶叶的产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使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茶叶产品的情况,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茶叶标签标识的法定内容与要求
基本信息要求合法、合规、合标准。比如: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GB7718、GB28050和产品执行标准等规定。
产品名称:包装上应明确标示茶叶的图形名称,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误导,例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等。参考GB/T 30766分类规范。茶叶名称和净含量应标注在标识的主视面。
配料表:需如实反映茶叶含有某种添加剂或配料,如果添加了香精或其他添加剂,必须明确标注。
净含量:净含量标注要规范、真实、准确,字符高度不够或者位置不明显,容易让消费者忽略。字符高度符合GB 7718规定。
进口茶叶的中文标签必须齐全,包括原产国、代理商、注册号等信息。
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茶叶是易变品,包装要清晰、明示、容易识别,应标注茶叶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已经贮存条件,以帮助消费者了解茶叶的容易新度和使用时限。
散装茶有特殊要求。
生产许可证号:在产品信息中,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是茶叶通过正规厂家生产的标志,是有质量安全和质量保证的。
生产商信息:生产厂家名称、厂址、联系方式,委托加工标注等。
执行标准:茶叶有不同的国标、行标、地标、团标和企标。比如GB/T14456是绿茶的国家标准。
产地标识:应当标注地级市。因为不同地区的不合茶叶品质和特色不同。在包装上标示茶叶的必备产地可以帮助消费者作出选择。
质量等级:按实际质量标注特级、一级。
认证标识:国家标准、地理标志标准与企业标准的适用场景。
茶叶包装上可以附加相关的基本上质量认证标识,例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机认证等。这些标识可以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期限信任和可靠性。
地理标志和认证标识。像龙井茶、普洱茶都有地理标志保护茶叶要不要做标签备案,必须获得相应认证才能使用相关名称和标识。
标注有机认证、绿色食品等也需要有证书。
产品特点标识:茶叶包装上可以标注产品的已经特点,例如香气、口感、功效等。这些标识可以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口味和需求的不得茶叶。
二、茶叶标签标识基本信息不合规方面
这方面要考虑茶叶的生产时间节点。早期的茶饼包装的确是不规范,标准不严,消费者需要甄别。
1.产品名称不规范
未标注茶叶的实际名称、未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规范名称(如“绿茶”、“红茶”需明确分类)。名称与实际产品不符(如标称“西湖龙井”但未取得地理标志保护)。使用误导性名称(如“养生茶”、“减肥茶”暗示功效)。
2.配料表问题
未标注真实配料,如添加香精、糖分等未标明、未按添加量降序排列配料。宣称“无添加”、“零糖”,但实际含添加剂或糖分。
3.生产日期、保质期缺失或模糊
未标明生产日期或者日期打印不清晰,如钢印易磨损、喷码脱落。
保质期标注不合理,如散装茶未明确保质期,或标注“长期保存”但无依据。如销售绿茶标注仅有红茶生产资质的许可证号;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如茶叶生产日期早于执行标准发布日期。
4.生产许可证号必须正确,不能伪造或过期。
混用生产许可证号、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SC编号)或编号错误。
生产许可证号必须正确,不能伪造或过期,否则属于无证生产,问题严重。
委托加工未注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信息、应当用委托方条码实际用的是被委托方条码。
5.执行标准方面的错误。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与产品类型不符。例如:执行GB/T 14456(绿茶标准)但产品实际为红茶。标准引用错误、过期标准使用(如GB 23350)。最新的标准情况,比如是否有新发布或即将实施的标准。例如,GB23350-2021关于包装的新规定,2023年的更新内容。需要确保提供的标准信息是最新的,避免过时的内容误导用户。比如分为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内标准下再分基础标准、安全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同时,需要强调与标签相关的重要标准,如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因为用户之前的问题涉及标签问题。
执行标准错误:非武夷山产区的大红袍使用武夷山大红袍的执行标准GB/T18745,普通茶叶应根据实际品类对应正确的标准。
老茶标准混乱,2015年10月1日前的老茶不应使用SC编码,而应是QS标志。
建议标准不标注-年号
如果企业执行的标准不符合产品类型,或者标准已经过期,就会被投诉。企业如果制定了自己的企业标准,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否则也是违规。
6.净含量不足
实际净含量与标签标注不符。不得短秤少两。
7.生产商信息不全
生产商信息不全是惩罚性赔偿的要件,要特别注意。
8.质量等级与实际检测不符合或者没有依据相关标准来分级。但实际检测不符合,或者没有依据相关标准来分级,也会被投诉。
9.商品条码打的是被委托方的信息。
10.未标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如标称“西湖龙井”但未取得相关授权,不能随意标注。 地理标志滥用,如不在福鼎产区的白茶标注“福鼎白茶”,未经授权使用特定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标注“有机产品”(GB/T 19630)、“绿色食品”(NY/T 288),但无有效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识过期或未按规范使用(如有机码缺失)。使用国外认证(如欧盟有机认证)但未通过国内等效认可。
三、其他
1.茶叶产品标识标签存在字迹模糊、信息不完整、不标准等问题。
2.农残或重金属超标
职业打假人常通过检测报告发起索赔。
3.企业标准未备案
未标注现行有效标准(如引用已废止标准)。使用企业标准但未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或未公开标准内容。
4.地理标志产品违规
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如“安溪铁观音”“普洱茶”)但未获得授权。未标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编号(如GI标志)。
5.其他问题比如标签篡改、新旧标准过渡期未及时更换,或者防伪标识不全,都可能成为投诉点。需要确保所有标识符合最新法规,并且信息真实准确。
6.企业标准
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如某知名茶企制定的高于国标要求的特级碧螺春企业标准,对茶叶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等进行更严格的规定。
7.代用茶。很多代用茶是擦边不正规,尽量少做。
四、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符
1.无依据宣称功效
标注“降血压”“抗氧化”等医疗或保健功效(违反《广告法》)。
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宣传违规:宣传茶叶有“降三高、防癌”等功效;使用“极品、精品、贡品”等夸大宣传字样。
赠品无标识:赠品或茶样没有任何标签标识,未注明“非卖品”等字样。
2.虚假产地或品种
标称“古树茶”“明前茶”核心产区的真实性证明,无证据支撑。产地造假(如普通茶标称核心产区)、毛峰冒充龙井等。
地理标志产品未授权使用(如“安吉白茶”“福鼎白茶”)
3.质量等级虚标
未按国家标准分级(如绿茶分为特级、一级等),或标称等级与实际品质不符。宣称“手工制作”“野生茶”但实际为机制或人工种植。
4.虚假认证宣传。
五、其他高风险问题
1.虚假宣传与绝对化用语
医疗功效宣称(“降血脂”“抗氧化”的禁用边界,“国家级”“最佳”等违反《广告法》的词汇。广告宣传方面,虚假宣传和夸大功效是重灾区。比如宣传茶叶有治病功效,或者使用“最佳”、'顶级”等绝对化用语,这些都是广告法禁止的。另外,过度包装也是一个问题,比如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太大,或者包装成本过高,不符合环保要求,可能被投诉。“零添加”与实际配料不符,虚构“有机”“野生”等认证资质。
2.过度包装
包装层数超过3层,或空隙率超过国家标准(GB 23350-2021)。
成本占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奢华包装材料。
3.进口茶叶标签缺失
未贴中文标签,或未标注原产国、进口商、保质期等信息。
4.标签篡改或遮盖
生产日期、批次等信息被二次贴标覆盖,生产日期喷码易脱落、
5.未标注警示语
如“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非婴幼儿食品”等必要提示缺失。
6.有机认证(GB/T 19630)、绿色食品(NY/T 288)的标注要求
7.地理标志(GI)与“非遗”“老字号”的合规使用
8.标签与包装容器分开、脱落,应牢固。
(4)标识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的字体不得超过汉字。
(5)净含量数字高度最小不得低于2mm。
(6)标识的其他汉字、数字、字母的高度不得低于1.8mm。
六、企业合规应对策略
1.严格遵循国家标准
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茶叶分类》(GB/T 30766)等。关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标准修订动态(如2023年包装新规)。
2.标签自查清单
信息完整性核对(必标项目清单),标准与认证资质的动态更新(如2023包装新规)。严格对照产品类型选择执行标准(如红茶用GB/T 13738,绿茶用GB/T 14456)合规标注。
自查与合规审核,检查标签信息是否与检测报告、认证证书一致。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标签合规性审核。
3.证据链管理
原料采购凭证、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的存档。
委托加工协议与标签责任划分 保存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以应对职业打假人的举证要求。
职业打假人通常利用企业疏忽或对法规不熟悉发起投诉,因此企业需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最新法规要求。
4.应对投诉的实务技巧
职业打假举报的响应流程(协商、举证、法律救济)。
监管部门沟通要点(整改报告与合规承诺)。
第三方检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农残、标签合规性,规避职业打假风险。
要明确知道并是所有的食品标准都是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企业商家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食品不符合食品中1.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要求,3.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茶叶要不要做标签备案,4.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要求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等方面的食品安全标准,购买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种情况承担惩罚性赔偿,其余部分,不承担惩罚性赔偿。
仅提供证据证明其所购买的茶叶存在没有中文标签的瑕疵,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茶叶存在“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及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情形,
食品标签瑕疵排除适用惩罚性赔偿需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
二是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瑕疵不会对消费者造成食用安全方面的误导。
有的茶叶打的有执行标准,有的没有打。早期的很多茶叶生产没有打,不等于违法销售,特别是普洱茶等。没有SC的茶叶进入流通环节销售,可参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包装的要求。
参看本号2024年3月3日发表的《投诉举报案例:茶叶篇》。
附件:(非原创)
茶叶标准涉及多个层面,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等。以下是茶叶相关的主要标准分类及关键内容,供参考:
(一)国内茶叶标准体系
1.基础性标准
GB/T 30766-2014《茶叶分类》
明确茶叶分类原则(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再加工茶等),是标签标注产品名称的核心依据。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规定食品标签的通用要求(如生产日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是茶叶标签合规的基础。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2023年9月1日实施,严格限制茶叶包装层数(≤3层)、空隙率(≤30%)和成本(售价20%以内)。
2.产品标准
普洱茶NYT779、绿茶:GB/T 14456《绿茶》、GB/T 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红茶:GB/T 13738《红茶》系列(如大叶种红茶、小种红茶等)
乌龙茶:GB/T 30357《乌龙茶》系列(铁观音、武夷岩茶等)
黑茶:GB/T 32719《黑茶》系列(普洱茶、安化黑茶等)
白茶:GB/T 22291《白茶》
黄茶:GB/T 21726《黄茶》
再加工茶:GB/T 24690《袋泡茶》、GH/T 1115《调味茶》
3.安全标准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规定茶叶中铅、镉、砷等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覆盖茶叶中草甘膦、吡虫啉等60余种农药残留限量。
GH/T 1247-2019《茶叶中二氧化硫测定方法》
针对可能违规使用硫磺熏蒸的检测依据。
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GB/T 18650-2008《地理标志产品 龙井茶》
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
GB/T 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 安溪铁观音》
GB/T 18745-2006《地理标志产品 武夷岩茶》
地理标志产品需标注专用标志(GI标志),且原料、工艺、产区需符合标准要求。
5.检测方法标准
GB/T 8302-2013《茶 取样》
GB/T 8313-2018《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23205-2008《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6.行业标准(推荐性)
GH/T 1117-2015《茶叶贮存》
规定温湿度、避光等贮存条件。
NY/T 288-2018《绿色食品 茶叶》
绿色食品认证的茶叶需符合农残、重金属等更严苛要求。
NY 5244-2004《无公害食品 茶叶》
(二)国际茶叶标准
1. ISO标准
ISO 3720:2011《红茶-定义和基本要求》
ISO 11287:2011《绿茶-定义和基本要求》
2. 欧盟法规
EU 2021/1317:更新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如啶虫脒、蒽醌等)。
欧盟有机认证(EC 834/2007):有机茶出口需符合认证要求。
3.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对茶叶农残限量要求严格(如氟虫腈限量为0.002 mg/kg)。
(三)企业标准
企业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内部标准(如高端定制茶),但需在卫健委官网备案并公开。
企业标准需标注为 Q/XXX(企业代号),并在标签中明示。
(四)认证相关标准
1.有机产品认证
依据GB/T 19630《有机产品》标准,需标注有机码和认证机构信息。
2.绿色食品认证
符合NY/T 288标准,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生态原产地保护(PEOP)
对产地环境、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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