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找的依据分为以下几种,先是各种《XXX法》,这是全国人大制定的,然后是《XXX条例》,这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是对《XXX法》的执行做更详细的规定,然后是各种《XXX规定》《XXXX办法》,属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会对《XXX法》的执行细则做更细化的规定,这不是法律,但是对政府部门自身是有约束力的。
你拿出《劳动合同法》出来,抱歉,你找遍整个《劳动合同法》,也找不出任何条款规定政府必须查处劳动违法行为,申请维权那可能会得到一个和稀泥的结果。
先别急,你又找出《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发现里有如下字句: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打电话给劳动监察部门有用吗,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好了,这个法律依据找到了,法律法规里明确规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来查处这些行为,那你就对照这些行为,看看用人单位具体是违反了哪一条,就拿这一条举报。
二、如何收集证据?
最最最最最最重要的是,你要学会收集证据!
有时候真不能怪监管部门不处理,而是你只是打电话过去口头说有违法,又没有其他证据,叫监管部门怎么确认违法的事实存在呢,他们也懒得理你。他们的确有义务根据你的线索去查找证据,但如果人人都是这样举报,监管部门岂不是也忙不过来?大家都是人,我们一定要站在帮对方省时省力的立场,尽量收集好全套证据,他们拿到证据就立即可以处理,免去调查了,他们快速结案,你快速维权,岂不是双赢?
至少这几个事实必须要有证据:
1、证明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
直接拿《劳动合同》作为证据,把整本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交上去,这是最起码的事实,很多劳动者就直接口头去投诉举报,但你叫人社局怎么确认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
当然打电话给劳动监察部门有用吗,有些鸡贼的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咋办呢?你只要证明劳动关系事实存在即可,现在每个公司都是用微信来沟通工作,你把你和老板的微信截图提交上去作为证据就可以了。
2、证明劳动违法的事实存在。
比如被裁员了,公司不给N+1倍月薪的补偿。
这里看起来是一件事,其实是要证明两个事实,
1)裁员事实存在
有些公司会发《解雇通知书》,那就直接拿这个文件作为证据,实锤。
有些鸡贼的公司直接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当时候没有录音,没有任何证据怎么办?这就要提醒大家一定要买个录音笔,遇到这种事情及时录音固化证据。
但是很多大家都是没有这个意识的,就很难举证了。芬哥在这里教大家一招:你可以套话啊,事后故意发一条微信(或打电话录音),问老板:我想再次确认一下,今天公司让我离职的日期是从明天开始吗? 你就等着他回复:是的。然后把这个聊天记录截图!实锤公司把你解雇。
千万不要买苹果手机,苹果任何时候都没办法对电话录音,你也失去了最重要的证据来源。
2)不给经济补偿事实存在
这个其实你是不需要证明的,属于被动事实,你不能证明某个东西不存在,这是由对方来证明他已经给了经济补偿(转账记录或者领取确认书)。但是让人社局从内心相信这件事,你也可以把最近几个月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证明没有收到经济补偿。
三、如何向人社局申请?
好了,把这些材料全部打印出来,然后写一份《申请书》,对以上劳动违法的事实进行阐述,然后把上面的法条写进去(证明他们有法定职责),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并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然后到市人社局的官网上找由哪个部门负责劳动监察,然后把所有材料通过EMS寄给过去(自己现场交也可以)。以深圳市人社局为例,官网上就有举报劳动违法的联系方式:
有些地方的人社局不一定会写,没关系,你直接寄给人社局信访科也是一样的。
最后,一定记得要留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否则对方联系不到你。
四、人社局会不会不处理?
我不得不佩服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实施,我们法律保障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多位一体”协同保障,只要你有理有据,政府部门没有办法拒绝你的申请,就算是拒绝你,你仍然可以依法层层推进,他们没办法不作为。
首先,给任何政府部门写信,不管写任何内容,一定会回复你的,因为写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来处理,必须回复你,就算是不予受理,也要书面答复(60日内回复)。
以上是大原则。
在这个大原则之下,看具体是什么事项,还有小原则,这个小原则是各个政府部门的部门规章规定,回复时间比普通信访要短。
这个大家也可以到百度去查相关规定。
比如对于价格举报,7个工作日之内就会回复。
发改委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或者转办。第十一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举报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对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对于劳动违法举报,5个工作日就会受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三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当然,后续的调查+处罚期限是60+15天,虽然会有点久,但其中你啥事都不用干,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大家最担心的一个问题是,说这些法律规律没用,有些地方就是不按规定来,你有什么办法?你去哪里投诉他们?
首先,我们对于任何投诉举报事项,最好采取书面的形式(网上12345提交或者寄信),收到这种书面形式的内容他们一定会严肃对待,因为书面是能留下记录的,而打电话去过说的事情,电话打完了就什么证据都没有了。
只要是书面提交的材料(前提是证据清楚),他们不可能不会处理的,公务员也怕受到行政不作为的追究啊,你书面提交的东西他们是不能销毁或者声称遗失了的(否则要举证不利的后果)。
五、如果就是不处理怎么办?
说了那么多告诉大家政府部门一定会依法处理的。
但就是有些地方偏偏还是不作为怎么办,继续向上一级部门投诉?
不要投诉了,直接走正式流程,这一步是一个大杀器,正因为这个大杀器的存在,我上面才有信心说政府部门不敢不作为。
这个大杀器就是行政复议。
大多数人对行政复议的理解都是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如交通违法处罚、治安处罚)等等,然后向上一级行政申请复查的行为。
其实行政复议也可以适用于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行为。行政复议是有法律保障的,我国是有《行政复议法》的,里面规定的受理范围包括了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行为。
我弄过一次行政复议,是通过12345向住建局申请依法查处小区物业违法问题,结果住建局答复说“不存在违法”问题,我马上向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寄出《行政复议申请书》,第三天就收到了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通知书,效率很高,结果一个星期不到,住建局打电话来,态度非常好,说要我补充一下证据他们会马上处理,问能不能撤诉。于是我就撤诉了,他们也处理了。
行政复议之所以很有威力,是因为一旦他们败诉,后果是很严重的,相关工作人员要被追究责任,行政首长的绩效考核也要受到影响。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集中复议,不再由各个局的上一级单位复议,比如你对区人社局的行政行为服务,之前是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请复议,现在统一改为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来集中处理,毕竟是市政府直属,和做出行政行为的机构不是同一个部门,当然会更加独立。
大家可以在网上搜所在区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受理地址,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向人社局发出申请的证据(申请书的EMS回执或签收记录都行)寄过去,不用本人亲自去,坐等案件受理通知书(5个工作日),然后再坐等人社局打电话过来求你撤诉。
如深圳市宝安区行政复议信息如下,申请书模板、行政复议流程、受理地址都告诉你。
保障行政复议结果公正的是什么呢?
行政诉讼,因为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仍然不服,你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机构和原行政行为的机构要被列为共同被告。
行政复议机构也不想输官司啊,所以一定会慎之又慎。
如果对行政诉讼一审不服,又可以继续上诉申请二审。
这么多道程序下来,环环相扣,都是有法律保障的,前面的人如果不作为,到行政复议这一关基本也就老实听话了。
总结一下流程,大家以后如果遇到侵犯你合法权益的事情,按下面这个流程走:
先查询有无相关法律支持->收集证据->向行政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查处(寄信或者12345网站)->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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