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综合市区、综合街镇、行政执法3类,其中,综合市区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含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综合街镇适用于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适用于行政执法类职位。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和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3月16日、17日
3月16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6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17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和部分市属高校;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根据规定,专门机构将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体能测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体能测评)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调剂原则和条件: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作答的是同一类公共科目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涉及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如需调剂,只能在同类职位中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调剂职位及有关要求于4月中旬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统一公布。拟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调剂结束后予以公布。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事宜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调剂结束后、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前,按照招录机关要求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于4月下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面试不再收取费用,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天津市公务员错过报名时间,改报是还能再报么,持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等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结构化小组面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调剂结束后(需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职位在测评结束后),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未达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规则),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当天所有使用同一题本面试报考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组织体检,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录机关及时告知体检结果。
考察人选按照计划考察人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职位可按照计划考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其他职位进行等额考察。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考察人选超出计划考察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整体录用工作结束后,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对招考期间出现的职位空缺或新的用人需求组织补充录用。
六、暖心服务
在坚持严格严肃、规范有序招考的基础上,天津市公务员局将会同各招录机关和有关部门,在笔面试等重要节点,加强交通、商务、文旅、卫生、市场等方面的服务管理,为报考人员提供更多便利暖心服务。届时,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
七、报考咨询
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政策指南》等,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公务员局最终解释为准。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12333、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1月23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别提示:
1.为帮助报考人员准确、便捷了解报考政策,天津市公务员局对近年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包括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网络技术、注意事项等内容的《政策指南》,请认真阅读。
2.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为准。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阅卷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天津市公务员局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天津市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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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公务员报名外
以下这些好单位大家也别错过!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为满足天津市邮政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包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指定人才公司签订外包合同,统筹安排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相关人员薪资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实发工资2500元左右;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相关福利。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初审
1.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扫描件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报考天津市邮政管理局XX岗位”,
报名入口:点击下方名片关注【天津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事业单位】即可获取报名入口
2.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简历未通过初审的恕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摄图网ID:500500178)
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
为适应南开区消防救援工作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49名,适合男性。
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上17天休13天”工作制,工作需24小时驻勤。录用人员将分配至南开区消防救援支队下辖消防救援站,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保卫等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消防救援站作息时间,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要求及一日生活制度。
图源:摄图网ID-401768336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可并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项条令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或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4、具有良好的品行天津市公务员错过报名时间,改报是还能再报么,政治清白、心理健康,热爱消防事业,具有优良的身体素质和吃苦耐劳的品格,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并服从组织分配指挥。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6、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含高中)。
优先录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音乐、绘画等专业特长、持有国家认可运动员证书和持有A1、A2、B2地方驾驶证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有2年以上从事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正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严重违法违纪、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的。
8、不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陆勤人员体查标准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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