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开皇七年(公元587年),一道诏书传遍全国:“诸州岁贡三人”——此前由贵族世袭、官员荐举的选才模式,首次被“分科取士”的制度取代。这一变革的种子,早在西周“官学”中就已埋下:那时的“辟雍”不仅是教育机构,更是选拔“国子”(贵族子弟)进入朝堂的摇篮。从周代“学在官府”的贵族教育,到汉代“察举制”的荐举贤能,从魏晋“九品中正制”的门第垄断,到隋唐“科举制”的公开考试,古代中国的选才制度,始终在“血缘世袭”与“能力取士”之间博弈,用制度设计,将“人才”与“治理”紧密绑定。
选才,从来都是国家的“命脉”。从原始社会“禅让制”的朴素尝试,到周代“六艺教育”的素养培育,从汉代“举孝廉”的德行导向,到魏晋“品第人物”的门第筛选,从唐代“进士科”的文采比拼,到宋代“糊名誊录”的公平追求,从明清“八股取士”的规范与僵化,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演变,始终在“政治需求”与“社会公平”之间平衡。这些制度的背后,是“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治理智慧,也是古代中国在“阶层固化”中对“流动与活力”的持续探索。
先秦至秦汉:选才制度的奠基与探索
先秦时期的选才与“血缘”深度绑定,秦汉尝试突破世袭,开创“荐举制”,为后世选才制度提供了原型。
周代:“学在官府”与贵族世袭的双重性
– 官学体系与人才培育:周代建立“国学”(中央官学,分“辟雍”“成均”等)与“乡学”(地方官学,如“庠”“序”),“国学”学员为“国子”(诸侯、卿大夫嫡长子),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礼”练礼仪(如朝聘、祭祀),“乐”修德行(如《诗经》教化),“射”“御”强武艺(战车驾驶与射箭,需通过“大射礼”考核),“书”“数”攻文算(书写与算术)。《周礼·保氏》明确“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掌握“六艺”是进入仕途的前提,如周公之子伯禽在鲁国推行“庠序之教”,培养治理人才。
– 世卿世禄制的局限与突破:主流选才以“血缘”为核心,“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左传》),官位父子相承。但也存在“破格录用”:商汤举奴隶伊尹为相(“负鼎俎,以滋味说汤”),武丁拔傅说(筑墙奴隶)治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西周姜子牙“垂钓遇文王”(以兵法献武王)。这些案例成为“任人唯贤”的精神象征,《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正是对这种理想的描述。
春秋战国:“士阶层”崛起与私学革命
– 士阶层的流动:礼崩乐坏中,“士”(没落贵族、平民知识分子)脱离血缘束缚,成为独立群体。他们凭借学识、武艺游说各国,如苏秦(平民)挂六国相印(“合纵抗秦”),吴起(卫国平民)为魏将(“尽得秦河西地”)、楚相(主持变法),“得士者强,失士者亡”成为各国共识。
– 私学打破教育垄断:孔子首倡“有教无类”,弟子三千(含贫士颜回、商人子贡),主张“学而优则仕”(《论语》);墨子创办“墨家学派”,培养“兼爱非攻”的实用人才(如禽滑厘助宋抗楚);稷下学宫(齐国)汇聚淳于髡、邹衍等学者,“不治而议论”,为齐王提供治国方案。私学的兴起,让平民获得知识,为突破“血缘选才”提供了基础。
– 军功与变法推动:秦国商鞅变法规定“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设“二十级军功爵”,士兵斩敌首一级可升爵,平民凭军功可至卿相(如白起、王翦均非贵族);魏国李悝“食有劳而禄有功”,韩国申不害“因功授官”,打破世袭的制度性尝试逐渐增多。
汉代:察举制的创立与实践
– 察举制的核心机制: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正式确立“察举制”——由郡国长官(太守、国相)在辖区内考察人才,推荐至中央,经考核后授官。主要科目:
– “孝廉”(每年每20万户举1人,侧重德行,为常设科目);
– “秀才”(后避光武帝讳改“茂才”,侧重才能,由州举);
– “贤良方正”(皇帝临时下诏推举,侧重直言极谏)。
– 制度成效与弊端:初期选拔了董仲舒(贤良对策提出“罢黜百家”)、公孙弘(布衣丞相)等人才,《汉书》称“汉之得人,于兹为盛”。但东汉后期,地方豪强操控察举,“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抱朴子》)中国最早的考试制度是什么,门第因素抬头,如汝南袁氏“四世三公”,形成门阀雏形,为魏晋“九品中正制”埋下隐患。
魏晋至隋唐:选才制度的动荡与突破
魏晋“九品中正制”因门阀垄断走向僵化,隋唐创立“科举制”,开启“考试取士”的新时代,选才制度实现历史性跨越。
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兴衰
– 制度设计初衷:曹丕采纳陈群建议(220年),设“中正官”(中央派往州郡的官员),负责“品第人物”:
– 评“家世”(祖先官爵)、“行状”(个人品行才能,如“德优能少”“才高性僻”);
– 定“品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朝廷按品级授官。
初衷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宋书·恩幸传》),试图平衡“门第”与“才能”。
– 门阀垄断的异化:西晋后,中正官多由门阀贵族担任(如琅琊王氏、太原王氏),评定标准逐渐偏向“家世”,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的局面。如谢安(陈郡谢氏)“年四十余始出仕”,直接任吏部尚书;左思(寒门)作《三都赋》“洛阳纸贵”,却因出身仅任秘书郎,《咏史》“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正是当时的写照。
隋唐:科举制的创立与完善
– 科举制的诞生: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年)设“秀才科”(考方略),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增“进士科”(考诗赋),标志科举制确立。唐代扩展为“常科”(定期举行,如进士、明经、明法)与“制科”(皇帝临时开设,如贤良方正、博学宏词)。
– 考生来源与考试流程:
– 考生分“生徒”(官学学生,经学校推荐)与“乡贡”(自学成才者,经地方考试推荐);
– 需通过“乡试”(地方)、“省试”(中央尚书省,由礼部主持),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首创“殿试”(皇帝亲考);
– 进士科考诗赋(如白居易27岁中进士,考场作《赋得古原草送别》),明经科考经义(背诵《论语》《尚书》),进士科难度高(录取率约1%),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地位也更高(唐代宰相多为进士出身)。
– 打破门第与社会流动:唐代宰相中,科举出身者占50%以上,如张九龄(岭南寒门)、韩愈(河南河阳平民)、柳宗元(河东士族旁支)。科举让“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可能,唐太宗见新科进士鱼贯而出,笑言“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唐摭言》),正是对这种制度效能的肯定。
宋元:科举制的成熟与公平化巅峰
宋代将“科举制”推向完善,通过技术手段保障公平;元代虽有波折,但为明清科举奠定了内容框架。
宋代:科举制的黄金时代
– 公平机制的创新:
– “糊名”(密封考生姓名、籍贯)、“誊录”(专人用朱笔抄写试卷,防止考官认笔迹),杜绝“人情分”;
– 禁止“公荐”(官员向考官推荐考生),宋太祖下诏“禁公荐,以防舞弊”;
– 考场设“巡按官”,严查夹带(考生需解衣搜身,《宋史·选举志》“禁带书册,违者黜落”)。
– 考试内容与录取规模:
– 进士科以诗赋为主,王安石变法时改考“经义”(解读儒家经典),后形成“诗赋+经义”并行;
– 录取名额扩大(唐代年均约20人,宋代约100人,最多一次录384人),且“殿试不黜落”(省试合格者殿试均录取),欧阳修(孤儿)、苏轼(四川眉山平民)、包拯(安徽合肥寒门)等均通过科举进入中枢。
– 社会影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成为共识,“士农工商”中,“士”的地位跃居首位。科举催生“士绅阶层”(有功名的平民),他们既是官员储备,又在乡主持公益(办学、修桥),如范仲淹(贫寒进士)创办“义庄”接济族人,形成“上下流动”的社会平衡。
元代:科举的停滞与转型
– 停考与恢复:元初(1237-1315年)停科举78年,选官侧重“怯薛”(蒙古贵族护卫)与“吏员”(地方小吏晋升),汉族文人多“隐于市井”(如关汉卿)。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恢复科举,意在笼络汉人。
– 制度特点与影响:
– 实行“南北分榜”:蒙古、色目人考“经义”(较简单),汉人、南人考“经义+策论”(较难),录取名额相等(各25人),实质不公;
– 首创以“四书五经”为核心教材,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成为标准答案,为明清“八股取士”奠定内容基础。
明清:科举制的定型与僵化
明代科举形成“三级考试”体系,流程严苛;清代沿用明制,但后期因内容僵化无法适应时代,最终被废除。
明代:科举制的规范与局限
– 三级考试体系:
– 院试(县、府、省学政主持,录取者为“秀才”,入官学);
– 乡试(省级,三年一次“大比”,录取者为“举人”,可任县官);
– 会试(中央,乡试次年春,礼部主持,录取者为“贡士”);
– 殿试(皇帝亲考贡士,分三甲: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 八股文的创立与束缚:考试需写“八股文”(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格式固定,内容限于“四书五经”,且需按朱熹注解立论。朱元璋认为“八股文可防异端”,但逐渐沦为“代圣贤立言”的文字游戏中国最早的考试制度是什么,如归有光八次落第,感叹“文章与时高下,而考者独取一体”(《震川先生集》),创造力被严重束缚。
清代:科举的延续与终结
– 制度延续与调整:清代完全沿用明制,增设“满汉分榜”(初期满人单独考试,标准更低),康熙后渐趋统一。康熙、乾隆开“博学鸿词科”,破格录取朱彝尊等文人,弥补科举不足。
– 僵化与废除:鸦片战争后,西方科技传入,科举因“考经义不涉实务”遭诟病。1898年戊戌变法废八股,改考“时务策”(如“如何自强”),但变法失败后恢复;1905年,张之洞、袁世凯等奏“科举一日不废,学堂一日不兴”,清廷下诏“立停科举”,延续1300年的科举制终结。
选才制度的“治理密码”
从官学到科举,古代中国的选才制度始终藏着三个“治理密码”:
– 公平优先的价值内核:从周代“选贤与能”的理想,到汉代“察举”的德行导向,再到宋代“糊名誊录”的程序公平,制度设计始终对抗“血缘世袭”。科举制的“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被西方借鉴为近代文官制度(如英国1854年文官考试制度),《剑桥中国隋唐史》称其“为中国提供了一种赢得欧洲人尊敬和羡慕的、有效稳定的行政管理”。
– 服务治理的实用逻辑:选才标准随治国需求调整——周代“六艺”培养“文武兼备”的贵族(适应分封制),汉代“举孝廉”强化基层伦理(巩固大一统),唐代“进士科”彰显盛世文采(配合开放气象),宋代“经义”配合理学统治(强化思想统一),明清“八股文”侧重规范(维护皇权稳定),始终与“政治需求”深度绑定。
– 阶层流动的社会功能:科举制创造了“士绅阶层”(有功名的平民),他们既是官员储备,又是民间领袖(修桥、办学、调解纠纷)。如清代江南举人在乡主持义仓,同时通过科举进入朝堂,形成“上下流动”的平衡,缓解社会矛盾。《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后,乡邻态度剧变,正反映科举对社会地位的影响。
这些密码的核心,是“以制度聚人才”:当官学培育贵族精英,当察举连接地方贤能,当科举打通寒门上升通道,选才制度就成了“社会稳定的黏合剂”。它让“知识”成为跨越阶层的工具,让“国家”与“个体”在“人才选拔”中形成共识,这种对“公平”与“效能”的追求,至今仍有启示意义。
注册会员查看全部内容……
限时特惠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年会员只要98元,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
站长微信:9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