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推动学法活动经常化,更好地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厅字〔2023〕19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司通〔2017〕155 号)要求国家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决定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
学习考试对象
(一)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务员及其他从事公务工作人员;
(二)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三)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
(四)国家出资企业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以及国家出资企业委派到所属企业中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
(五)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学习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28日
(二)方式
本年度学习和考试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方式开展,同步启用全新升级的广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实现多平台对接,方便考试人员登录使用。
具体考试登录渠道如下:
网页端:通过“广西普法网”(
)学法用法栏目或广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
)进入;
移动端:(1)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习项目—学法用法”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2)登录“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学法”栏目;(3)通过“智桂通”App“服务—考试教育—学法用法考试”入口进入;(4)通过“广西云”App“我的—我的服务—热门服务—普法云平台”入口进入。
已参加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人员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
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
在2019—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
(二)考试题型
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国家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
(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
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已参加2025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人员和已通过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可在2026年1月1日后直接打印2025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证明。
学习考试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9:00—12:00,15: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 —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技术QQ群:1025603933
电子邮箱:
“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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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桂通”手机客户端下载
“广西云”手机客户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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